作者:佚名 2008年5月1日 21:21 源自:星岛环球网
继4月初英皇率先向法院控告梁洛施毁约,而后梁洛施反告东家,称其合约多处不合理。梁洛施现在又高调以三十多页纸反击指当年合约不平等,案件终于揭开序幕。

据报道,自传出与小超人李泽楷拍拖的消息后,梁洛施便一心想脱离英皇。4月初英皇率先向法院控告梁洛施毁约,而后梁洛施反告东家,称其合约多处不合理。梁洛施的朋友日前向香港媒体透露,梁洛施有如此行动除有富豪男友李泽楷撑腰外,还有对抗英皇的两大“杀手锏”——一是她与英皇合约中的不平等条文,二是爆料英皇逼她做“合约外的事情”。
梁洛施的好友向香港媒体透露解约原因的内幕。第一个“证据”是签的那份合约有许多不平等的条款。第二个“证据”则是英皇逼梁洛施做了很多“合约外的事情”!早在3月双方还没有正式闹僵时,梁洛施曾经传话英皇,她表明会在法庭上公开英皇要她做合约外的事情,目的是想不需花一分钱就可解约。
不过当时英皇率先向法院告其毁约。至于“合约外的事情”是什么,该好友称可能是英皇安排艺人陪酒,做陪舞小姐等合约,不过到底是什么要等梁洛施在法庭上公布。
对此,英皇的艺人总监霍汶希表示:“英皇从来没有逼她做任何事情,都是双方沟通好才会做,这是对艺人基本的尊重。所谓合约外的事情,那是无稽之谈。”对于官司,她表示现在处于法律程序,不方便多作评论。
法院已定于5月7日开庭审理梁洛施毁约案,高院安排案件于5月7日进行内庭聆讯,未有提及双方届时会作什么申请,但理应是让双方首次对阵初步了解案件流程及安排,相信亦会提及到梁于4月18日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入禀,反指英皇恃着梁母二人不谙英文为由,在合约内加入不平等条款,另英皇经理人霍汶希建议她续约三年以求“解冻”,因此合约理应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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